查看原文
其他

祸从天降!襄阳女子被高空抛物砸中,鲜血直流...

襄阳广播电视台 襄阳播报 2021-04-14

根据相关测算

一枚小小的鸡蛋从4楼抛下

会把人头顶砸出肿包

从18楼抛下

能砸破头骨


网络配图


近日

在高新区江山馨园小区

就发生了惊险一幕



杨女士家住高新区长虹北路江山馨园小区23号楼,7月24日下午,她站在楼下等人时,就被楼上扔下的一个玻璃瓶,砸得脚趾骨折。


1

伤者弟弟杨先生说:“突然从高空掉下来一个三、四十厘米高的玻璃瓶,直接砸到脚上,当场把脚砸得骨折,血直流。”


杨女士随后被家人紧急送往医院,经检查,她的右脚两个脚趾被砸骨折了。事后,杨女士得知,砸伤她的是从高空抛下来的一个玻璃饮料瓶。而小区业主们表示,像这样高空抛物的现象,在他们小区,已经不是第一次了。



杨女士被砸伤后,家人找到小区物业求助。物业公司也分析了一些可能性,杨女士所在的23号楼一共有27层,两梯四户,从玻璃瓶抛下的位置来看,四号户型的业主嫌疑最大,但由于楼层较高,锁定嫌疑人成了一个难题。


物业公司

小区现有一千多户居民,绝大多数都是从农村搬进城的,一些人一直改不了过去随手乱扔垃圾的陋习。对于高空抛物问题,他们也苦于管理,平时虽然不断在进行宣传,但收效甚微。


1

江山馨园物业服务中心项目主任赵红军说:“平时在每个小区楼栋口张贴禁止高空抛物,在小区的业主群里发一些禁止高空抛物的提示。发生这个事情了以后,又在业主群里对大家进行了提醒。”


有律师表示,根据我国《侵权责任法》规定,高空抛物属于举证责任倒置,若造成人员伤亡、又找不到“元凶”,一栋楼里的所有住户都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,除非住户能举证证明自己是清白的。法律这样规定,有助于住户之间互相监督。  



但小区业主仍然认为,起诉全楼业主难度太大,不便于维权,物业公司应该拿出更简便易操作的方法,对高空抛物行为进行监督。


小区物业公司也表示,他们正在考虑借鉴外地的“先进经验”,安装紧盯空中的电子眼,监督高空抛物行为,为今后的取证留下基本的证据。


近日来

全国各地发生多起高空坠物、抛物伤人事件

引发全社会关注



6月5日,江苏省昆山市首个安全示范区新江南社区内,一名4岁男童被一块200斤的钢化玻璃砸中身亡。
6月13日,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某小区一整块玻璃窗从天而降,砸中一名5岁男童,这名男童于事发3天后抢救无效去世。


6月19日下午,南京市鼓楼区东宝路附近发生一起高空抛物伤人事件,一名女童被砸中,当即倒地失去意识。同日,江苏省江阴市一名10岁男童在上学途中路过一建筑工地时,被坠落的钢管砸中头部,后被紧急送医。受伤男童目前已脱离生命危险。

7月2日,贵州贵阳。一中年女性在自家小区内被楼上10岁男童高空抛下一个灭火器,砸中头部,不幸身亡!


从高楼上将东西抛下

伤害力究竟有多大?

高空抛物、坠物为何屡屡发生?

“悬在城市上空的痛”如何治?

高空抛物,后患无穷!

这个问题必须引起所有人重视


《今日播报》话题讨论


临街商家,门前三保不管落实得好不好,都被社区贴上笑脸,此举招来群众不满,社区埋怨。社区认为,如果贴哭脸或者什么都不贴,他们会在考核中扣分,所以,宁可都贴上笑脸;城管部门则认为,对临街商家的门前三保,社区有督促和如实反映问题的责任,但社区并没有真实反映。社区觉得,如果他们主动发现问题,上报问题,这是积极工作的表现,考核中不应该扣分才是,否则,这项减负就没有真正落到实处。您认为,应该由社区给商家门前三保贴笑脸或哭脸标识吗?有什么办法,能让社区愿意并且敢于如实反映情况呢? 


点击参与讨论


部分来源:央视新闻

襄阳广电全媒体记者:郭晶    实习生记者:杨逢秋

编辑:姚喻    校对:代丽思

责任编辑:周群、曾雄飞    

审核:杨平、艾志红


   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    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